弃
笔画顺序演示
基本释义
1.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,三点表示羊水,头向上表示逆产。中间是只簸箕 ,下面是两只手。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。小篆写法大同小异。本义:扔掉;抛弃)。
2.
同本义。
3.
废,废除。
4.
忘记。
5.
离开。
详细解释
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,三点表示羊水,头向上表示逆产。中间是只簸箕 ,下面是两只手。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。小篆写法大同小异。本义:扔掉;抛弃)。
同本义。
弃,捐也。
—— 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弃者,不孝子人所弃也。”
天之弃商也久矣。
——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
抛子弃草间。
—— 王粲《七哀》
举以予人,如弃草芥。
—— 苏洵《六国论》
敌弃炮仓皇遁。
—— 清·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
子孙弃者。
—— 清·袁枚《黄生借书说》
弃其妇。
—— 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弃甲投戈。
—— 《广东军务记》
弃厌(嫌弃;厌恶);弃亲(抛弃亲族);弃礼(抛弃礼制);弃秽(抛弃秽浊);弃失(丢失);弃地(丢弃田地);弃灰(把灰烬弃在路上);弃物(被丢失之物);弃国(丢失封国或都城);弃才(被遗弃的人才)
废,废除。
水官弃矣。
—— 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。注:“废也。”
弃言(已经废弃之言);弃法(废弃法度);弃井(废井)
忘记。
弃,忘也。
—— 《尔雅》
其庸可弃乎。
—— 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。注:“犹忘。”
弃忽(遗忘,忽略)
离开。
子弃寡人。
—— 《战国策·秦策》。注:“去也。”
弃予(离开我);弃代(去世)
相关词语
暂无相关词语 |